“营养怏线”被诉遭查封
想吃“康师傅”,买到手的竟是“康帅傅”;想喝“娃哈哈”,拿到的却是“娃恰恰”;还有“思念”变成“恩念”、“奥利奥”成了“粤利粤”……
这些“山寨食品”多为“傍名牌”,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,充斥在大大小小的路边店、农村市场,成为食品“模仿秀”的一种主要表现形态。
“模仿秀”发展到一定程度,一些正规企业也因产品包装、商标相似,卷入侵权纠纷。就在今年3月1日,因包装、设计风格相同或近似,产品名称近似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蒙牛旗下“未来星”产品对伊利“QQ星”构成不正当竞争,被判赔偿伊利公司215万元。2015年,知名的“金丝猴”因仿冒费列罗而被罚194万元。
在3·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,新京报记者对食品界上演的这些“模仿秀”进行盘点,希望消费者擦亮眼睛,不再受误导。专家认为,食品模仿风大行其道,说明存在监管盲区,加上成本高,被侵权企业维权也存在相当难度,相关法律惩罚力度亟待加强。
在桂林米粉文化中心作坊,德国留学生盖瑞在桂林米粉传承人梁志强师傅的指导下,完成了一套手工制作桂林米粉传统制作技艺。…[详细]